关于印发“yl7703永利教师监考管理规定”的通知
yl7703永利行字〔2021〕2号
为了加强公司公司的考试及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树立优良学风,维护公正与公平,保障参加考试的广大考生以及从事考试管理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yl7703永利将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诚实守信、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yl7703永利考试考务工作文件,yl7703永利提出本规定。
1.yl7703永利设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期末阶段集中考试、开学前后的重考和国家四、六级外语考试等大规模集中考试的组织领导与监督工作。公司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教学的副经理,成员为各系部主任、教学管理办公室考务工作人员。
2.监考人员应为yl7703永利在编在岗教师教职工,并按照教务处规定参加监考培训后,方可以从事监考工作。
3. yl7703永利教学办公室负责安排每个学期教职工的监考工作,公司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轮流参加监考工作,并在公司公布栏张贴公布监考统计数据。主监考应是系(教研室)指派的熟悉考试课内容的教师,其余监考人员为副监考。
4. 公司安排教师参加监考工作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在公司教师内找其他合作教师替代,相互配合,并提前向公司教学办公室报备。替代人员如在监考工作中出现失职行为,由被替代教师承担责任。
yl7703永利
2021年1月11日